隨著全球啟動「淨零競逐」(Race to Zero),以及國際碳定價趨勢越來越盛行,行政院長蘇貞昌 8 月要求環保署積極辦理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」修法作業,不僅要納入 2050 淨零排放的減排目標,也要加速台灣碳定價制度的擬定。
蘇貞昌:台灣深受極端氣候衝擊,氣候行動不應落於人後
今年台灣面臨嚴重旱災、各地出現野火災情、7 月則發生暴雨淹水,而在聯合國 IPCC 公布氣候變遷報告後,中研院也公佈了台灣的氣候變遷狀況:不只極端氣候會越來越頻繁、嚴峻,台灣的暖化情況也比全球其他地區還要嚴重。
隨著全球越來越多國家宣布「淨零排放」計畫,台灣相關的法案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」(以下簡稱「溫管法」)過去「2050 年減碳 50%」的目標已落後許多,需要重新訂定目標,以跟上世界的腳步。蘇貞昌表示,總統蔡英文於今年世界地球日時宣布「2050 年淨零轉型」成為國家目標,因此在溫管法的修法作業中也應積極納入相關目標,確保台灣各界參與溝通,落實台灣社會的永續發展。
因應國際碳關稅,環保署、經濟部就碳定價制度凝聚共識
而隨著歐盟公布《碳邊境調整機制》的草案、中國啟動全國碳交易市場、日本與美國也都開始研擬嘆定價相關的政策,未來不只政府要採取減碳行動,台灣產業與企業也都會受到實質的經濟影響,高度依賴出口貿易的台灣,也需要持續關注國際的動向,及早準備因應措施。
蘇貞昌以歐盟的碳關稅政策為例,若原產國有既有的碳定價制度,出口商即可申請抵免以減少多餘的成本支出,因此台灣需要訂定相關規範,幫助台灣企業免於支付更多費用。
《中央社》報導,「蘇貞昌請環保署、經濟部就碳定價制度與各界溝通,就實施細節、配套方案等深入凝聚共識。另外,針對推動碳費、專款改善氣候變遷等議題積極溝通、謹慎評估,做出減碳分配的整體規劃,從供給面、製造面、使用面、環境面,共同建構一個永續的綠色家園。」
環團籲:提高《氣候法》層級、提出詳細減碳時程
台灣的《溫管法》於 2020 年底提案升級成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(簡稱氣候法),目前準備進入第二期修法階段。截至目前為止,立法院已有 7 個修法版本,由各相關組織所提出,然而環保署、行政院尚未提出《氣候法》的修正案。立法委員陳椒華呼籲,應將《氣候法》列入下個會期的優先法案,以加速台灣氣候行動的進程。
環團組織也相當關注氣候法的修正內容,地球公民基金會指出,目前的首要目標應是解決「氣候治理部會權責不清、層級過低的問題」,應將氣候法的層級提高到行政院,成立一個統一且擁有權力與資源的單位,避免單位間互相推卸責任,拖累減碳步調。
此外,環境正義基金會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也建議,《氣候法》應包含針對社區衝擊的調適計畫、以及鼓勵「由下而上」推動政策推動的機制,以讓公民落實環境權與生存權。
台灣環境規劃協會則指出,不只要規範碳定價,也應納入更詳細的減碳、能源轉型、燃油車限制時程等。理事長趙家緯警告,《氣候法》應在「2021 年底完成母法、2022 完成子法,才能趕上 2023 歐盟逐步實施碳關稅的期程」,而若要達成「2050 淨零排放」的目標,應再 30 年內淘汰大部分燃油車、提高再生能源占比至 90%,並且達成 2030 減碳 30-40% 的中期目標,才有機會,而這些都需要更健全的法規政策才能達成。
碳定價制度勢在必行,超前部署才不會落後國際減碳腳步
政府已開始提高氣候政策的積極程度,也承諾會廣邀各方專家學者參與氣候法修法,完善法條的規法。儘管台灣的碳費制度預計會先以 290 家「排碳大戶」試行、歐盟也預計先從排碳量高的產業執行碳關稅,而未來仍會擴大至更全面的產業,碳費、碳關稅的執行勢在必行。
歐盟碳關稅預計於 2023 年上路,若台灣能盡快完成碳定價的訂定,不僅對產業來說可以關稅抵免降低成本,對政府而言也可以把原本要支付給歐盟的關稅,化為台灣的碳費收入,再持續投入更多減碳措施與碳權市場的發展。面對未來必然會成真的影響,台灣產業與企業需要更加速減碳技術、綠色轉型的投資,不只迎合市場 ESG、企業社會責任的趨勢,更是預先為碳定價政策做準備,避免在未來的市場中失去競爭力。
參考資料
《CSRone》蘇貞昌:積極修法納2050淨零碳排、研議碳定價
《環境資訊中心》政院宣示2050淨零碳排入法 環團籲COP26氣候峰會前完成修法
(首圖來源:Photo by Victoria Tanner on Unsplash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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